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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兰州日报报道(记者 赵万山) 8月2日上午,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召开新闻通气会,对省公安厅近两天公布的《甘肃省公安厅关于开展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十项严查专项行动的通告》、《甘肃省公安厅关于在全省农村道路开展八个严禁专项行动的通告》、《甘肃省公安厅关于在全省高速公路实施全程测速执法的通告》三个通告内容背景进行解读。
据交警部门统计多个方面数据显示,全省高速公路通车里程为3800多公里,占全省公路总里程的不到3%。今年1至7月,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129起,致94人死亡,占全省道路交互与通行事故死亡人数14.32%。而根据近几年数据分析,在高速发生致人死亡的较大以上交通事故占到了总数的近30%,其中超速致死的交通事故更是达到了80%以上。我省农村道路通车里程达11.41万公里,占到了全省公路总里程的81.06%。今年1到7月,共发生农村道路交互与通行事故405起,死亡197人,占全省道路交互与通行死亡人数的30%。由此分析,高速公路和农村公路交通事故仍是事故发生的主要路段。对此,省公安厅连续发布《甘肃省公安厅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十项严查专项行动的通告》、《甘肃省公安厅关于在全省农村道路开展八个严禁专项行动的通告》、《甘肃省公安厅关于在全省高速公路实施全程测速执法的通告》三个通告,动员全省公安交管部门对严重交通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展开集中严查严惩专项行动。
此外,高速公路全程测速实施后,全路段限速多少?要不要设置测速标识?这是大家普遍关心的问题。对此,交警部门表示,高速公路测速完全以交通运输部门在高速上标明的限速标准为依据,没有设置限速标识的路段,依照国家法律规定的法定最高限速标准测速执法,小型车辆最高限速120公里/小时。特殊限速路段,交通部门将提前设置限速标识,广大司机行驶过程中注意仔细观察提示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98处高速公路固定抓拍系统为依托,以72台移动测速执法设备为补充,采取连续区间测速、单点固定测速和区域移动测速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测速执法。针对部分市民反映的,车内安装的“电子狗”提示的速度值与交警部门电子警察抓拍的速度不相符的情况。交警部门表示,交警部门测速设备的投入使用一定要经过计量部门严格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同时有关部门每一年必须要对测速设备做检测,抓拍违法时绝对不会发生测速值错误的问题。加之,测速设备和“电子狗”速度提示的原理和测速计算方法不同,会出现一定偏差,但这种误差不大,如果出现,以交警部门测速设备为依据。
省公安厅明确,对于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和校车、危化品运输车的超速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分别给予最高罚款2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记12分、驾驶证降级,其他车辆超速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未设置限速标识路段: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的法定最高限速标准测速执法,小型车辆最高限速120公里/小时特殊限速路段:交通部门将提前设置限速标识,广大司机行驶过程中注意观察提示牌
“电子狗”提示速度值与交警部门电子警察抓拍的速度不相符:交警部门表示,交警部门测速设备的投入使用必须经过计量部门严格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同时相关部门每一年必须要对测速设备进行仔细的检测,抓拍违法时绝不会发生测速值错误的问题。加之,测速设备和“电子狗”速度提示的原理和测速计算方式不同,会出现一定偏差,但这种误差不大,假如慢慢的出现,以交警部门测速设备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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